【导语】7月10日,上海杨浦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楼道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致4人烧伤。警方通报称,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居民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并再次提醒市民遵守《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禁止在楼道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保障公共安全。网友呼吁远离这类只顾自己方便却危害他人的行为。
7月10日消息,将电动自行车推上楼/过道的行为被明令禁止,但有些人依然明知故犯,一旦出现事故简直害人又害己。
现在,上海杨浦警方通报,7月7日3时55分许,铁岭路某小区一居民楼底楼发生火灾。经查,系该楼居民孙某某(女,51岁)违反规定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1楼楼道内,后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起火造成火灾,致4人不同程度烧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禁止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区域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
为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按照规定停放和放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警方将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不少网友看完之后直言:“遛狗不拴绳,电动车楼道充电,这都是一类人,都是图自己开心却常常祸祸他人的,远离这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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