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与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联合决定,自2025年8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电子化。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经营电子许可证的集中统一配号与发放。此举旨在提升审批与监管效率,确保信息准确可靠,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数字化转型与高效落地。各市县需认真执行,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山西将启用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和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决定在全省推行市县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以下简称“发证机关”)运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以下简称“证照系统”)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电子许可证(以下简称“电子许可证”),请各市认真抓好落实。

一、总体要求

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集中统一配号”工作要求,自(zì)2025年(nián)8月(yuè)1日(rì)起,依托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实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集中统一配号”,全省发证机关运(yùn)用(yòng)证(zhèng)照(zhào)系(xì)统对省内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许可条件的企业颁发电子许可证,实现全省“一个系统发证”,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经营“审批+监管”的工作合力。

二、证照系统介绍

证照系统通过与监管系统的数据对接,获取监管系统配发的许可证编号、二维码,审批工作人员获取授权后加盖电子印章,为企业颁发电子许可证,确保每个企业的电子许可证对应唯一编号和二维码。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摸清底数。7月28日前,市县应急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进一步核实企业基础信息,督促企业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和有效期限等基础信息正确录入监管系统,并利用监管系统建立企业动态管理台账 ( 监 管 系 统 登 录 网 址 为 , 政 务 外 网 :http://whjy.mem.cegn.cn/#/Web ;互(hù) 联(lián) 网(wǎng) :https://whjy.mem.gov.cn/#/web。操(cāo)作(zuò)手(shǒu)册(cè)及(jí)视(shì)频(pín)讲(jiǎng)解(jiě)从(cóng)系(xì)统(tǒng)网(wǎng)站(zhàn)首(shǒu)页(yè)“帮(bāng)助(zhù)文档(dàng)”中(zhōng)下(xià)载(zài))。

(二(èr))配(pèi)备(bèi)登(dēng)录(lù)账(zhàng)号(hào)。7月28日前,各市应急管理局收集上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工作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省行政审批局统一为市县发证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人员配备证照系统登录账号,以便工作人员提前熟悉系统。

(三)组织学习培训。7月30日前,组织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2)进行视频培训,确保发证机关审批工作人员掌握系统功能、能够熟练操作。

(四)启动电子许可证制发。自 8月1日起,市县发证机关为企业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要全面运用证照系统发证,进一步规范发放和管理工作,实现全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统一配号、统一赋码,企业基础信息统一收集、统一管理。发证机关原则上不再为企业颁发纸质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凭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可登录山西省政务服务网系统(网址:http://www.sxzwfw.gov.cn),查询、下载危险化学品经营电子许可证(OFD版)。危险化学品经营电子许可证与纸质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县应急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要提高认识,指定专人推进跟踪工作,确保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同时,要建立部门间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统一信息渠道与数据标准,定期会商解决难点问题,确保危险化学品经营电子许可证“集中统一配号”工作高效推进。

(二)严格信息审核。市县应急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数据梳理、核对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审核机制,确保电子许可证信息真实、可靠。对未使用证照系统发证的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所发放许可证一律公告注销。

(三)加强业务培训。市县应急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熟悉电子许可证业务办理流程。在保障系统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推动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为电子许可证高效应用提供专业支撑。

(四)深化系统应用。省应急厅将结合年度工作适时对系统应用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市县应急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要深化两个系统应用,完善机构人员基础信息,动态维护企业数据,强化行政审批与安全监管一体化推进,推动全省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工作落地落实。